诱骗118名台湾人至柬埔寨从事电诈,竹联帮大佬被判重刑
诱骗118名台湾人至柬埔寨从事电诈,竹联帮大佬被判重刑
曾在国片“角头”当临演的竹联帮东堂大哥李振豪,被控与人蛇勾结,先后诱骗118名台湾人(3人未出国)赴柬埔寨当“猪仔”私行拘禁强迫从事电信诈骗,台北地院今年4月首波宣判,依刑法买卖人口、妨害自由等罪,将李振豪判刑18年,8名共犯各判11年至16年半;经检方追加起诉,台北地院进行第二波宣判,李振豪与共犯陈思玮均再被判刑18年,其馀共犯各判刑10年到16年6月。
检警调查,李振豪旗下共2个人口贩运集团,一个自2月起与柬埔寨当地人蛇集团勾结,诱骗台湾人。另一个以同样是竹联帮成员的林晋宇为首,自2021年11月起,就从事柬埔寨非法人口贩运,之后林的集团加入李男集团。该集团每骗一个台湾人,就可获得1万7000至1万8000不等美金。
李振豪等9人组成买卖人口犯罪组织,以高薪工作等理由,诱骗民众同意前往柬埔寨工作,但实际却是以每人数10万元代价,将民众卖到柬埔寨。集团会先将被害人集中安置在旅馆内,待签立雇用契约,就把人送到柬埔寨,由当地人蛇集团接手,送进诈骗园区工作,估计88人受害,初估不法获利超过1200万元。
北院审理后,认为李振豪等9人正值青壮,有以正当工作谋生之能力,却不思以正当工作维生,为获取高额利益,严重危害个人法益及治安,恶性重大。其中李振豪等4人全部否认犯行,还饰词狡辩,显然毫无悔意。林晋宇等5人虽坦承犯行,但仍有避重就轻,难认有深切反省之意。
考量9人各自参与之事务不同,各依其等参与之部分论罪,及其分工、参与程度、所生之危害、犯后态度、犯罪所得等量刑因素,依刑法买卖人口、妨害自由等罪,将李振豪判刑18年,8名共犯各判11年至16年半。
今年1月,北检针对后来又救出的30人部分再提起公诉;北院分别审理。台北地院今进行第二波宣判,李振豪与共犯陈思玮再被判刑18年,其馀共犯各判刑10年到16年6月,可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