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黑社区:“女海王”同时交往多名男子,虚构事实诈骗40余万,因诈骗罪被拘留
黑黑社区报道,以恋爱、结婚为名,四川攀枝花西区的一名女子长期与多名男性保持恋爱关系,虚构事实以各种理由向男友们索要钱财,她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,但最终还是翻车了……
近日,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刑侦大队收到一条可能涉嫌诈骗的线索,线索中王先生、张先生(化姓)均称在与西区女子小君(化名)谈恋爱过程中,小君多次以各种理由向两人要钱,总计金额较大,涉嫌诈骗。
西区分局刑侦大队收到线索后立即展开初查,发现两名男子所述的小君系同一人。随即西区分局对小君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。经缜密侦查及分析研判,最终民警将其抓获归案。
经查, 犯罪嫌疑人小君没有正式工作,名下无任何固定资产。小君以谈恋爱、结婚为名,与小王、小张等男性保持恋爱关系,小君利用恋人身份取得男方信任,以虚构事实、编造理由的方式骗取男方钱财。
小君被警方抓获
初期,小君结识单身男性小王,并以谈恋爱为幌子,编造生病、看病等虚假理由向小王索要钱财,共计10万余元。同时,在与小王恋爱期间,小君向小张隐瞒了她与小王的情侣关系,与小张建立了恋爱关系。随后小君编造结婚、交税、上班、看病等理由向小张索要款项30余万元。小君与小王、小张同时交往数年,将诈骗来的40万余元全部用于自己吃喝、娱乐消费。当发现被骗后,受害人立即与小君结束了恋爱关系,并向法院起诉还钱。
综上所述,犯罪嫌疑人小君以虚构事实的方式,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占为己有,且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,涉嫌诈骗罪。最终,小君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现羁押在攀枝花市看守所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当前以婚恋交友为手段实施诈骗的犯罪屡见不鲜,警方提醒:在婚恋交友过程中,一定要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,在交往短时间内提出借款、用钱需要的,更要特别留心防范、提高警惕,莫被“恋爱”冲昏头脑,落入犯罪分子编织的“甜蜜陷阱”。